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8:00至8月2日16:00
根据《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因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商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第二批公开补充招聘部分紧缺学科事业编制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与指标
高中数学教师1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高中地理教师2人。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并安心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惩处记录。
2.年龄条件:1983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在报名截止前须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等同于国内学历。
4.户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5.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条件:应具有报考岗位对口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获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书且普通话等级达到相应等级。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若无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须同报考岗位对口(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研究生专业或本科专业对口其一即可)。
6.报考高中数学、高中英语岗位另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1条及以上: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2)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建设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县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名教师)或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获得者;
(4)本人获得或指导学生获得过省级学科竞赛奖;
(5)有省级重点中学任教经历者。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公务员、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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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27日8:00至8月2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登陆“余姚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yuyaojiaoyuju.cc)(以下简称“网上”),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保存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2)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本次招聘报名人数比例需达1:2,报名人数不足比例则取消该岗位。
(二)教学能力测试
(1)考试时间: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待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指标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3)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及提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有关知识。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75分者视作不合格。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人员。
(三)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皆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则另行加笔试确定。
2.体检名单公布后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弃权。因体检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上述第一条规则执行,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2021年9月17日发布)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签约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社会人员现有工作单位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国内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如期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证书的(或认证证书不符合招聘要求的)、逾期不报到的、不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签约时明确供选择的学校)。若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抽签决定优先选择权。
5.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并实行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无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的该学科毕业生。
2.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征得单位同意。
3.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详见附件3)执行。
4.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5.本次招聘在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六、本简章由余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4)89553220 89553233
监督电话:(0574)89553222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附件1:余姚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现场确认材料清单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余姚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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