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8月2日16时
根据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婺城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以下简称“园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 | 招聘数量 | 学历要求 | 资格条件 | 备注说明 |
园聘合同制教师1 | 10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年龄要求为1984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 | 本岗位面向婺城区范围内幼儿园在岗专任教师。 |
园聘合同制教师2 | 15 | 大专 | 学前教育专业,年龄要求1984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 | 本岗位婺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期内的教师不得报考。 |
园聘合同制教师3 | 66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专业,年龄要求1984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资格证。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适应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3.大专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限金华市户籍,本科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限浙江省内户籍或省内生源地(高考时户籍地为生源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4.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通过取得合格证的可报名,后续要求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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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实施“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报名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考。
1.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8月2日16时。
扫描识别下方左侧微信二维码在线报名,同时下载“钉钉”app后扫描右侧钉钉群二维码加入交流群。入群后修改备注名称为真实姓名,后续在群内下发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群内一律设置禁止发言禁止互加好友,非考生请勿加群。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线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31日9时—8月2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钉钉交流群内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考试
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各占总分的50%,计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幼儿园)》。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区内幼儿园的在岗专任教师还需提供附件一和职称证书原件。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机关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以实际招聘计划数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各按1:1.6(四舍五入)确定面试人数。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俗称“讲课”),考生抽签确定顺序并根据现场给定课题备课。备课时间6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时要求考生至少展示一项专业技能(音乐、美术、舞蹈等,乐器、伴奏等自带,现场提供钢琴)。
面试计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详见钉钉群内入围面试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按照各岗位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1:1.3(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和面试的两项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六)选岗、入职
1.按招聘指标等额提供相应岗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如有同分,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选岗。
2.2023学年婺城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合同制教师报考通过录用园聘合同制教师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岗位且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入围者放弃录用等情况,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放弃体检的没有递补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钉钉交流群查询相关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579-82225212),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8月1日(含)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应届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8月1日未满影响期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4.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园聘合同制教师的合同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6.园聘合同制教师的薪酬按照《金华市婺城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园聘合同制教师薪酬计发指导办法(试行)》执行。
7.本次招聘未安排也未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培训班。请报考人员切不要轻信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婺城区教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225212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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