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宁波高新区2023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宁波高新区2023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试讲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对象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集中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7:30,不按时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集中地点:宁波高新区实验学校新晖校区门口。
注意事项: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1寸正面免冠近照1张、体检费;空腹,前一天饮食清淡,不能饮酒并休息好;其他人不能陪同。
体检对象如有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如有社会人员属于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宁波高新区2023学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试讲成绩、总成绩及体检对象汇总表.xls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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