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2023年余姚市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简章》规定,体检对象确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若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皆相同,有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依次按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能成绩也相同时,则另行加笔试确定。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弃权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规则执行,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考试总成绩组成:(1)北京师范大学余姚实验学校岗位考试总成绩组成: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2)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组成: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无技能测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现将2023年6月5日面试成绩及拟体检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拟体检对象如有弃权,请及时与余姚市教育局联系,办理有关弃权手续。联系电话:62779906。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网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附件:2023年余姚市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招聘面试成绩及拟体检名单
余姚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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