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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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时间:10月9日-10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区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下半年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组织,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属拱墅区的人员(含原下城区),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
3.本次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10月9日-10月3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期间如中国教师资格网升级维护,报名暂停。
申请人请及时加入下半年拱墅区认定工作钉钉群:
初小幼群:44917010;高中段群:44917015。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电子材料提交及申请受理阶段:
10月9日—11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等疑问,可至本机构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咨询或电话、钉钉群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凤起路国都公寓18幢拱墅区社区学院208室,咨询电话:81392812,81392805
11月3日,体检。申请人于当天7:30—9:30至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又名:浙江省中山医院,莫干山路219号3号楼二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个人体检时间以本机构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钉钉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5号)精神,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10月9日-11月13日,电子材料提交(清单详见附件2)。2022年下半年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实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根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的,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至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邮箱:gsjzrd@126.com,并请注明申请资格种类、学科、姓名等信息。
11月15日,受理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发布受理公告。
4.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本受理机构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5.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6.初中、小学、幼儿园段的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12月12日左右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请在网报申请时勾选邮寄选项,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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