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温州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来源:时间:2017-05-10责任编辑:admin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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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前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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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师资格交流群:308876267(群内定期分享招教特岗资料、发布考试新信息)

根据国家《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1 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1〕124号)文件精神,现就温州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温州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温州大学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详见各县(市、区)通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及人事代理教师向鹿城区教育局申请认定,温州大学教育学院应届师范生向瓯海区教育局申请认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挂靠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向本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市各县(市、区)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二、认定对象
(一)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仍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的教师资格;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学生(含幼儿园在岗教师经培训后考试合格者),在规定有效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须参加并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认定条件的向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
(二)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报时间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具体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四、网报方式
(一)参加“国家统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填写“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4.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5.选择“确认点”。
6.阅读“注意事项”。
7.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须牢记);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国家统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二)参加“省统一考试”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的人员(含师范教育类)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绿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选择“认定机构”。首先选择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然后选择相应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4.选择“确认点”。
5.阅读“注意事项”。
6.填写“身份信息”。
7.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须牢记); 申请人填写信息。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无头饰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注册“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三)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国考”红色入口, “省考”绿色入口),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格式。
《思想品德鉴定表》在页面“资料下载”中,点击下载按A4格式打印。
五、现场确认为: 2017年6月27至30日。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州市各县(市、区)网报系统报名将于6月1日关闭。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予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县(市、区)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指导师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 温州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地址: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审批中心大楼(乘公交7、33、38、58、74、84路到市审批中心站下车)。
高中、中职按户籍所在地安排确认,具体如下:
6月27日 鹿城、龙湾、洞头;
6月28日 永嘉、瑞安、瓯海;
6月29日 泰顺、平阳、文成;
6月30日 乐清、苍南。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二)温州大学2017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 瓯海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温州大学就业工作处、教师教育学院。
(三)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和挂靠市教育局人事代理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 鹿城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鹿城区教育局。
(四)各县(市、区)人员申请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所在地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瑞安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其他县(市、区)所在地教育局。
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高中、中职现场确认点)
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审批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 88135682
鹿城区教育局    温州市纱帽河99号         联系电话: 88262805
龙湾区教育局    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路4号    联系电话: 86354420
瓯海区教育局    瓯海区娄桥街道新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电话: 88514139
洞头区教育局   洞头县北岙镇县前路12号    联系电话: 63482326
瑞安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瑞安市马鞍山路2号 联系电话: 65802308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乐成公安东路104号  联系电话: 62523943
永嘉县教师发展中心   永嘉县上塘镇下塘山   联系电话:67267203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    联系电话:58102930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灵溪镇渎浦中学(内)   联系电话: 64758278
文成县教育局   文成县大峃镇招待所巷12号  联系电话: 67862973
泰顺县教育局   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27号    联系电话: 67582580
六、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报名号信息;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3纸打印;
3.《思想品德鉴定表》填报后网上打印,由工作单位填写(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填写) 并盖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单位(包括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档案中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出具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有效期5年)及复印件或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有效期3年)及复印件; 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直接下载打印考生合格证明,无需提供原件。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的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小二寸照片,其中2张请预先粘帖在《申请表》上,另几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自己的姓名、申请学科在现场确认时上交。
七、教师资格认定评审、体检、网络公示、证书发放
(一)评审时间为7月初,所有参加认定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具体安排时间与地点,见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通知。
(二)经评审通过后,网络公示一周(含师范教育类、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登录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网站(http://wzpx.cn)查询。
(三)初中、小学、幼儿园测试合格者,经评审后,由所在地教育局进行公示。
(四)7月25日左右发放认定通过者教师资格证书。
温州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
2017年3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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