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12时
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166名,其中专任教师152名,医务(卫生保健)5名,总务后勤2名,综合管理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
招聘对象
(一)专任教师
第一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限户籍地);
第二类:吴兴区户籍(含南太湖新区,下同)或已婚且配偶为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医务(卫生保健)
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医师或护士资格证。
(三)总务后勤
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机电、工程建设管理或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
(四)综合管理
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财务会计相关专业。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学前教育事业;
2.热爱幼儿,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专任教师岗位要求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
5.招聘对象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日12时;
6.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28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织东幼儿园、埭溪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7.医务(卫生保健)、总务后勤、综合管理岗位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8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12时。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拍照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户口本(不限生源地和户籍地的可不提供;已婚且配偶为吴兴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③毕业证书;④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专任教师岗位须提供);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任教师岗位须提供);⑥其他佐证材料。
>>浙江教师招聘官方【备考顾问】<<
微信识别二维码,添加专属备考顾问
0元领取【成师大礼包1份】
公告解读/历年考情/备考指导/海量资料/精品课程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17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2.开考比例:本次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核形式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内容由课堂教学能力测评和教学基本功考核两部分组成: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评采用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课堂组织能力、实施能力、课堂应变能力及课堂教学素养,成绩采用100分制;
(2)教学基本功考核主要测评报考对象的教学基本技能技巧,成绩采用100分制。
按照课堂教学能力测评占60%,教学基本功考核占40%计算报考对象的总成绩,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分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高者为先)。
2.医务(卫生保健)、总务后勤、综合管理岗位考核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谈,成绩采用100分制,分职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以上招聘岗位考核的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合格但未被列入报考幼儿园体检和考察对象的人员,可在招聘名额未满的幼儿园中进行二次考核(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
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2.优惠政策。来吴工作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吴兴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3.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按规定执行。
4.录用的专任教师见习期(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2024年12月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劳动合同。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6.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0572-2289281。
附件
2024年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客服
手机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客服老师微信领取
相关推荐:
手机登录确认
微信扫码下载
微信扫一扫,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