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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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丽教人〔2017〕159号)精神,现就遂昌县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原则。户籍或人事档案在遂昌县的人员,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遂昌县教育局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
二、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17年10月12~1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选择“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及“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相应教师资格)报名入口。
网报上传的照片须是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类型为.jpg格式。
(二)体检
所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并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幼儿教师资格体检表与其他教师资格体检表不一样,请注意区分),并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贴好照片,持《体检表》早上空腹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且须在10月19日前完成,现场确认时将盖有医院体检公章的体检表连同其它材料一齐上交。
(三)现场确认
2017年10月19~20日上班时间,由申请人员本人带上相关材料到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园路79号教育局三楼人事科现场确认,逾期不来现场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从报名系统内用A4纸打印,其中内容按表中说明填写,并加盖填写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提交后打印,复印成A3幅面双面单张)。
3.《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可不需提供此证书,但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证明)。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0.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用的同底版,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三、联系方式
认定机构:遂昌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578-8122601。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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